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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天津)项目-基岩标与分层标建设(津南区)工程设备租赁及运行维护保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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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51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5日12:43:20 打印此页 关闭

全国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天津)项目-基岩标与分层标建设(津南区)

工程设备租赁及运行维护保障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全国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天津项目-基岩标与分层标建设津南区工程设备租赁及运行维护保障

二、项目内容

1、工程设备租赁及运行维护保障,第一标段双港镇,二标段双桥河镇三标段小站镇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按第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评审前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总预算最高限价:1495万元(人民币)。

第一标段(双港镇):925万元;

二标段(双桥河镇):410万元;

三标段(小站镇):16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专用收据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评标小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2716:0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

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210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纸质版报名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0215: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210会议室)

(三)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070215: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210会议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

(三)采购人联系人:韩芳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4236572

八、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全国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天津)项目-基岩标与分层标建设(津南区)工程设备租赁及运行维护保障招标文件.pdf



 

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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